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十七条以及《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徐柏君等一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也未办理相关手续,已违反校规,将予以清退处理。
现对其违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3月15日至3月21日止),若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书面或来电反映,受理单位:环境学院。地址:暨南大学第二理工楼405室。电话:85222630。电子邮箱229853994@qq.com。请提出意见的同志署真实姓名及单位,以便核实情况。
学号 | 姓名 |
2011056487 | 徐柏君 |
特此公示
环境学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