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平台、各有关老师:
2017年度暨南大学科技平台建设专项工作启动,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面向我校已有的科技平台(清单详见附件1),依托科技平台进行申报。同一团队获得多个平台立项的按照级别高的科技平台类型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科技重点平台团队的在职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国家级工程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I类)每个科技平台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科技平台(II类)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过往承担或参与科技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
2.申请项目内容与已获资助项目雷同;
3.承担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项目未结题者;
4.已获得过两项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资助者(青年基金项目除外)或一项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资助者。
(四)其他说明
依托获评优秀(2016年度)科技平台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五)资助经费:项目资助强度8-15万/项,拨款经费必须严格按预算当年使用完,科技处有权根据支付率调整资助经费。
(六)申报要求:
1.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附件2),认真填写申请书。
2.申请人请于6月26日前将填写完成的《暨南大学科技平台建设专项申请书》(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16828611@qq.com,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行政楼6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项目实施期限项目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实施期为2年。
(八)联系人
科技处平台科:朱星谕、刘百联 8522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