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职称评审相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我校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今年申报晋升、转评职称的人员登录学校数字暨大→业务应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6月22日24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今年评审标准采用《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改稿)》(暨人〔2006〕80号)、《教学型教授、副教授评审条件》(暨人[2009]90号)和《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改稿)补充规定》(暨人[2017]20号),评审制度参照《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制度(修订)》(暨人〔2012〕97号)和《关于印发2017暨南大学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暨人[2017]90号),文件可在附件下载。论文只按A(A1、A2、A3)、B、C类期刊核定,具体参照文件《关于印发2017暨南大学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论文期刊的认定标准。 三、申报人填报、提交申请后,请基层单位职称评审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和《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A4纸双面打印),以系为单位提交《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表》到相关职能部处审核。 材料审核完毕后召开基层评审小组会议,基层评审小组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填报投票结果及评审意见,在系统打印《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层小组投票统计表》和《暨南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情况审核表》。请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并于规定时间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上报人事处职评办审核,上报材料包括《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表》(复印件)、《暨南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情况审核表》、《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层小组投票统计表》、基层小组投票表(自制)和评审会议记录。 四、基层单位职称评审小组会议必须等《关于下发2017年基层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下发后,再根据通知要求召开基层评审小组会议。 五、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安排 6月12日-6月22日 个人申报 7月3日前 各系、职能部处完成材料审核 7月6日前 基层小组完成评审 7月7日-7月11日 对通过基层评审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7月12日-7月14日 各单位将通过基层评审人员名单报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办公室 9月-10月 论文外审 10月-11月 召开院级、系列分委会 11月-12月 召开学校高评委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