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环境与气候学院发布时间:2018-03-16浏览次数:131



各有关学院:

接科技厅通知,科技厅将在近期开展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参照附件1的结题流程图,敦促本学院老师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验收申请的填写及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附件2的项目清单,通知本学院项目已逾期且未填写验收申请的老师,尽快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阳光政务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填写项目验收申请。

项目验收申请根据原合同书的指标内容,在附件栏上传科技报告收录证明、成果证明(论文、专利等),并提供经费使用情况(可在系统附件栏下方温馨提示红色标题处下载,20万以下直接下载决算表,盖学校财务处公章;20万以上(含20万)需要财务审计,请下载决算表和审计报告,委托审计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9日前提交验收申请书

二、关于完善项目验收书及提交要求

项目已在系统填写验收申请,并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下一步还需完善验收书,主要完善“验收专家意见”一栏,即需要组织专家验收。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省科技厅批复的验收申请书的审核意见中,联系验收组织单位联系人(验收组织单位可能是暨南大学、科技厅下属事业单位、科技厅),并提供3 ~ 5名专家(需筛选是否在科技厅专家库)。

项目经验收专家评审后,将专家意见扫描上传至专家意见栏,其中,材料验收需提3份材料验收专家评议表和总验收意见(3+1),会议验收需提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

提交待项目审核状态显示“等待科技厅审核”,如无异议,即可下载PDF打印纸质材料一式4份(一份原件,含专家意见、财务证明材料、成果证明材料),纸质材料送科技厅盖章后返回归档,整个结题流程才算完成。

请各学院查看清单附件2显示状态是“项目验收中”,提醒老师做好第二步,并于521日前将项目验收书提交至学校。

三、学院屡次督促,逾期仍未填写验收申请的处理意见

我们将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附件4),对屡次敦促仍不填写验收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视情况做出终止结题的程序,并将立项经费全额退回,责令其不能再申报科技处组织的任何科研项目。对于验收完成率低的学院,我们今后将限制本学院各类科技项目申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四、关于软科学项目验收要求。

请遵照附件5验收工作指引进行验收。

五、联系方式

(一) 学校科技处

        肖谊:8522003839771266@qq.com

        邱少玲:85228206

        国际合作及粤港澳合作项目:肖雨果 85220610

        软科学项目:吴陆生 85220610

(二) 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83163338,金科中心QQ公众号800099528


  

附件1.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流程图.docx

附件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项目清单.xlsx

附件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粤科监审字〔2014〕182号).doc

附件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粤科监审字〔2014〕168号).doc

附件5.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指引.pdf

 

                            暨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8-03-16

 

阅读原文